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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问:

我母亲右脚患有静脉曲张需要手术治疗,在一家小医院经过一系列的检查,医生说有血栓,不能做手术,需要住院治疗观察几天才能手术,在医院接受输液治疗几天之后复查。后来母亲在区人民医院接受检查,检查结果为没有血栓,可以进行手术,只需住院810天就可康复出院。因此,我认为原医院存在误诊,导致患者承受皮肉之苦,并浪费家属的人力财力。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向原医院要求相关的赔偿?医院赔偿多少?

天作律师答: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
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7、丧葬费赔偿金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
9、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10、住宿费赔偿金额=住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12、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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