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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离婚与他人同居生子算重婚罪吗?

【案件详情】
小玉和小力结婚后有两个孩子,一儿一女,随着孩子长大需要上学,一家人的开支用度都加大了。小玉欲减轻家里的负担,外出务工,去了离家较远的的工厂上班,一个月只能回一次家。在家务农管理果林的小力本来和邻居小琴关系较好,在小玉走了之后,和小琴就越来越暧昧,发展成了同居关系。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两个人的事情被周围邻居知道之后,两个家庭的矛盾被激化,小玉和小力更是吵得不可开交。
小力为了缓和家庭矛盾,跟小琴坦白自己不想这样下去,要和小琴断了,回家好好过日子。小琴听到小力的想法一哭二闹,以自杀相要挟,小力无奈就带上小琴私奔,去投奔一个远房亲戚。小力对亲戚谎称自己已经离婚了,并和小琴已经结婚了,并在当地找了一份工作和小琴稳定下来。两人共同生活了三年,生育了一子。
小玉打听到了小力的下落之后,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解除小力和小琴的非法同居关系,并对两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双方观点】
原告小玉:他带着小琴私奔三年,从来没过问过家里,他父母本来身体就不好,开支很大,两个孩子上学也要用钱,他应该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外面找人就算了,连孩子都不管了算什么男人?
被告小力:我和小琴并没有领证,我和小玉的感情已经破裂了,我不能忍受和不爱的人过日子。何况,现在我和小琴都有孩子了,已经破坏了一个家庭了,不能再伤害另一个家庭。
【审理结果】
法院判决:小力和小琴的婚姻无效,依法解除。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力、小琴各自有配偶,却目无国法,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两年之多,并生养一子,破坏了双方正常的婚姻家庭关系,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判处被告人小力有期徒刑1年6个月;小琴有期徒刑1年;两被告人小力和小琴的非法婚姻关系予以解除。
【律师点评】
●小力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视已经缔结的婚姻为无物,在他乡公然与第三者生活育子的行为就如一叶障目,并不能掩盖他触犯重婚罪的事实。那重婚罪是什么呢?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在实践中,因处境特殊,有两种情况是有重婚罪的表现,但属重婚罪的例外。
●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因家庭矛盾大,遭受配偶虐待的,在逃离家庭后又与他人重组家庭的,动机是摆脱虐待且社会危害性明显较小,不宜对其论处重婚罪。
●因遭受灾害外逃而与他人重婚的。因遭受灾害在原籍无法生活而外流谋生的,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关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行为尽管有重婚故意,但其社会危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